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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42章 作案经过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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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诗琼来过学校几次,所以她知道学校大门和宿舍是有监控的,因此凶器如何带进去成为了她的难题。

恰好在这个时候,她想起了自己要给范诗雅买生活用品,当即她脑子灵关一闪有了一个主意。

她先是在一家店买了斧头和刀,收获地址写的正是学校,收件人也是范诗雅。

随后,她打电话告诉范诗雅,自己护林的斧头坏了,买了个新的,但是因为林区这边离市局有些距离,所以她想把东西寄到学校去。

范诗雅不疑有他,案发前一天她收到东西之后就带回了宿舍。因范诗琼的要求,她还打开了箱子查看了里面的斧头和刀。

当天晚上,也就是案发的前一晚,邓敏娟因为陪酒,她是凌晨回到宿舍的,那时的她很累,所以回去之后也没察觉宿舍有这些东西便倒头就睡。

直到案发当天早上,范诗雅叫邓敏娟去上课,她太累没搭理便继续留在宿舍。但是不知道为什么,邓敏娟在范诗雅离开宿舍之后却睡到了她床上。

可能是当时宿舍外面的学校要去上课,所以很吵,为此邓敏娟用被子盖住了自己的脑袋,这样一来,但范诗琼潜入宿舍时,发现范诗雅的床上有一个人蒙着被子在睡觉。

看着眼前蒙着被子的人,范诗琼心想刚好让对方在看不到她的情况下死亡,这样她也就没有心理负担了。

带着这种想法,范诗琼从箱子内拿出刀和斧头,接着她先是一刀刺向对方的心脏,而后为了确认她有没有死亡,范诗琼掀开了被子。

但是,被子下面却是一张陌生的面孔,这让范诗琼意识到自己杀错人了。虽然她当时有些慌,但更多的还是愤怒,为此,她拿起斧头朝邓敏娟身上劈砍。

随后,为了担心快递单泄露消息,她花了点时间将箱子上的快递单刮干净。至于她为什么不将箱子带走?很简单,因为她知道宿舍大门有监控,带着箱子离开肯定会被我们发现。

而做完这些之后,范诗琼知道杀错了人,而且这是命案,我们警方肯定会过来找凶手,所以她必须尽快杀了她妹妹。

于是,范诗琼将刀和斧头从宿舍丢到下面的草坪,接着再下来捡走凶器,并留在学校内寻找杀死她妹妹的时机。

而这个时机很快就来了,案发之后的范诗雅虽然被我们叫去问话,可是之后她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单独一人跑去了湖边。

面对这个机会,范诗琼当然不会放过,她很快跟了过去并残忍将对方杀死。但是她没想到自己作案时候刘斌来了,因此她现场还没处理完就匆忙离开,这才导致我们在湖边发现了一个脚印。

听完范诗琼的诉说,我想了想,发现这其中没有漏洞,虽然我不明白邓敏娟为什么当时跑到了范诗雅的床上做了替死鬼,,但这并不影响对范诗琼的定罪。

不过,此时我却想到了另外一个关键性的问题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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