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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4章 论舔狗是怎么养成的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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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不想被那些怪物吃掉。”

似乎是为了加强自己话语的可信度,她立马紧紧抓住熊辉的手,又很快松开,然后用一种无比恳切,又带着无边诱惑的口吻说道:

“只要能活着逃出去,我答应你,以后就是你的女朋友。”

她说这些话的速度很快,显然早已在脑子里想好了字句排列的前后顺序。

“!”

小胖子眼里立刻释放出炽热的光,就连呼吸也不由自主的急促了起来。

不知道为什么,熊辉忽然感觉很想哭。

高一入学的时候,第一眼看到谭方怡,他就难以遏制的喜欢上了这个女孩。

因为她真的很漂亮。

美貌,高挑,身姿修长,茂密的黑发扎成马尾垂在脑后,还总爱穿着漂亮的小裙子或是JK制服在校园里晃荡,浑身上下都是青春靓丽的美少女气息。

可以说,这个女孩的形象,完美契合了相当一部分正值青春期的小男生,那心中对于白月光的美好遐想。

彼时的小胖子正值年少慕艾的岁数,又哪里顶得住这样的诱惑。

不过相比起大部分人在学生时代往往都会无疾而终的暗恋,熊辉有一个很多人都没有的优点。

那就是绝佳的行动力。

开学还不到三个月,他就带着一大捧花去表白了。

收到花的谭方怡很错愕。

——因为小胖子送她的是很大一捧康乃馨。

彼时的谭方怡甚至有点恍惚,很害怕熊辉当场叫她一声妈。

然后她毫不留情的当着全班人的面拒绝了他,顺带把这事儿告诉了老师。

倒霉的熊辉为此写了好长一篇检讨书,顺带成为了整个年级的笑柄。

但他并没有放弃,反而很有毅力的继续追求了小姑娘两年。

可惜谭方怡却至今连手指都没有让他碰过一下。

当然,这并不奇怪,熊辉虽然家境还可以,不然也没办法入读这所学费昂贵的私立高中,但身材自幼矮小肥胖的他显然和“英俊”“高大”之类的词语不沾边。

而谭方怡只要穿上一双略带增高的制服鞋,就能比他还高出些许。

她自认为不是一个爱慕虚荣的姑娘,更不是无脑追星的颜狗,然而面对熊辉,看着这样一个又矮又胖,还总爱在班上叫嚷着什么“扎古天下第一!”“俺是山里灵活的狗!”“我是俄罗斯原神那傻逼策划正在飞往恐惧之眼的亲妈!”等叫人半懂不懂的怪话的男生,谭方怡觉得自己真的很难答应他的示爱。

尽管他在过去整整两年的时间里,表现得真的非常有诚意。

送药、送饭、买这样那样的礼物属于基操。

他最夸张的是为她打了好几次群架,把对方的肋骨都打断了几根那种,要不是家里赔钱爽快,加上父辈之间又有些关系安抚住了校方,熊辉早就被学校开除,外加少管所雅座一条龙了。

而他和人打架的原因仅仅是,他听到那些人说谭方怡是个表里不一的绿茶婊,还说亲眼看到她在深夜的酒吧被人灌得酩酊大醉,叫路过的几个社会街溜子抱上了车……

不过嘛——

正所谓,此一时,彼一时,形势是客观的,同时保持不断变化的。

“熊辉!”

也许是觉得刚才说的那些话还不够分量,谭方怡又抓起小胖子的手,重重按在自己饱满的胸口上,毫不犹豫地说:

“只要能离开这儿,我就嫁给你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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