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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2章 同病相怜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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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怎么这么平静啊?关键是你怎么看?”婉晴有些着急,觉得Rea像个傻子。

“我有什么办法啊?我,我,我太宠着他了,当初真不应该送他去国内,我还把我的闺蜜介绍给他,当时还开玩笑说,Aron寂寞了,你就好好陪他,没想到她,她,她他妈的来真的!呜呜呜……”Rea哭了。

这下,婉晴反而不知所措了,她不知道怎么劝Rea,只能递给她抽纸让她擦眼泪,然后安慰说:“也许,是Aron给你开玩笑呢,或者他故意气你。想想看,你们是不是闹什么矛盾了?我记得,你前段时间还给过他儿子钱呢。”

“不,Aron是认真的。安媛离婚后一直带着女儿,她属于特别小资的那种,挺矫情的,我们几个闺蜜中她长得最漂亮。上次回国的时候,我记得,她是有一个男朋友的,不知道怎么回事儿,她把Aron给迷住了,我现在也不知道怎么办?其实,都是我太‘作’了,我给Aron太多的压力,他可能感到崩溃了,他说,安媛给了他充分的理解和宽容,那就是说,我没有给他宽容和理解,是不是我一直都在强迫他?我也不知道,主要是他说了这个以后,我给安媛发了信息,把她骂了一顿,然后她就把我拉黑了。我让一个朋友打听,人家说,Aron就住在安媛家……”Rea说的这些,让婉晴一头雾水。

“你叫我过来是想告诉我这件事情?还是让我给你出主意?加拿大的法律我不清楚,但是,我听说,这里离婚的话,女人是得到充分的保障的,所以,你也不要担心什么,我估计他可能是一时糊涂,说不定想清楚了就回来了。”婉晴劝慰道。

她自己经历了婚姻的失败,尚未完全走出痛苦之中,也无心听别人哭诉,只是有些同病相怜,所以才耐心地与Rea说了这些,否则,她一定会走得远远的,避免这种事情勾起自己对痛苦往事的回忆。

是的,加拿大法律对于女性的保护十分到位。

根据加拿大的《离婚法》(divorceAct)以及各省的家庭法,女性在离婚后可以申请配偶赡养费。这笔费用的金额和支付期限将根据双方的收入、婚姻持续时间、婚姻期间的生活水平,以及女性的需要和再就业能力等因素决定。

在离婚程序进行期间,女性可以申请临时赡养费,确保她们在此期间的生活质量不受影响。

特别是,如果女性在离婚过程中受到家庭暴力威胁,可以申请紧急保护令(Ergencyproteorder)或限制令(Restragorder),防止配偶接近或骚扰她。

加拿大许多省还提供法律援助计划(LegalAid),为经济困难的女性提供免费或低费用的法律咨询和代表服务,确保她们在离婚过程中能够得到专业法律支持。

虽然,加拿大的法律在离婚时为女性提供了多方面的保障,确保她们能够在财产分割、配偶赡养费、子女抚养和监护、家庭暴力保护,以及法律援助等方面得到公平合理的待遇。以保护女性的经济利益和人身安全,帮助她们在离婚过程中和离婚后重新建立稳定的生活。但婚姻的失败带给女人内心所带来的痛苦,又岂能是金钱、保护所能修复的?

实际上,国内法律法规保护女性在婚姻中的权利亦不落后国外,甚至有很多措施比国外法律规定还要细致,但这也仅仅从人身、财产、子女抚养方面给予补偿,对于纷繁复杂的婚姻关系来说,恐怕也是杯水车薪。

婉晴无心向Rea解释法律,或者暗示她通过法律争取什么,这种事情最佳解决途径是Rea与Aron之间达成默契,然后友好分手,否则,争得你死我活、打得头破血流,情人最终成为了仇人,双方心里一辈子都不会踏实的。

Rea也没有与Aron共同的孩子,那么,假如他们解除了婚姻关系,Rea也不用为他与前妻的子女再“代付”所谓的抚养费了。

“你好好休息一下吧,我看你很憔悴,好好睡一觉,然后考虑你和Aron怎么办,你们即使办离婚,也需要时间,更何况也许你们就复合了呢?你考虑过,原谅Aron吗?”婉晴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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