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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1章 洗冤录初显功(第一更)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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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易问了那妇人街坊几个问题,立即就推定她是在说谎。

为何?

心理学上说,人在撒谎的时候,眼睛会不由自主的向左看。

这在《洗冤录》中也有提及。

撒谎向左,回忆向右。

同时,这妇人在说谎的时候,眼睛非常专注的盯着林易,而且眨眼的频率有所下降。

这说明妇人想要极力的保持冷静,使自己看上去“不留痕迹”,以便“睁着眼说瞎话”。

......

“林兄弟,你瞧,这妇人一直都是这么说的。”曹达华说道。

“没关系,我只是想要亲眼看看这妇人是怎么说的。”

曹达华摸了摸自己的脑袋,心想这林易这咋回事。

听别人说,居然用看的...

林易见一旁的白云舒一直沉默不语,便开口问道:“白姑娘,你有什么看法?”

透过薄纱,林易能感觉到白云舒的嘴唇动了动,但终究还是没有说出口。

过了一会儿,白云舒才开口道:“目前还没有看法。”

曹达华问道:“林兄弟,这线索差不多就这些了,我们现下去哪儿?”

林易道:“去巡捕司的大牢,见一见那个养女小茹。”

......

巡捕司,大牢。

这案子衙门里人尽皆知。

曹达华此刻的身份已经不同往日。

以前是曹捕快,想要拿个案卷都要费不少事儿,现下带两个人光明正大的进牢房,那也不费吹灰之力。

更何况,林易和白云舒都是雾隐门的人,多少也和衙门沾点边。

进了大牢,狱卒将三人带到一个独立的牢房里。

养女小茹就关押在这儿。

其实到牢房门口的时候,林易就已经推断出了整个案情。

如果那个妇人说的是假话,那么养女小茹完全有机会和时间可以完成作案。

......

在仵作行的时候,林易就已经从刀口看出了犯案人的惯用手。

尤其是那对夫妇喉咙处的割伤。

根据《洗冤录》记载,从伤口形态区分惯用手,需要满足伤口“自然”这个基本要求。

所谓自然,就是指伤人的手法自然,是惯用的伤人手法,而并非其它别扭另类的手法。

从割喉这个伤人手法分析,最自然的动作是“从高处切下,划过颈部,于另一侧高处收手,伤口起端一般略高于末端,伤痕起端较浅,划喉处最深”。

根据这个手法,左撇子会从受害人颈部右侧高处,或许紧贴耳朵下缘切入,后划过喉咙,接着于颈部左侧才又略微上扬,且伤口左端一般低于右端。

右手则刚好相反。

而林易通过观察,恰恰证明了犯案人是个左撇子。

所以林易想来瞧瞧,这个养女到底是不是左撇子。

如果真的是,虽然没有非常充分和直接的证据,但几乎可以确定养女小茹就是犯案人。

那么接下来要做的就是两点。

一个是案情非常重要的突破口,去那个妇人家,用强制手段将母女俩分开,然后分开询问当天发生的细节。

口供可以串,但不可能所有的细枝末节都记得,尤其其中还有一个小女孩。

第二个,就是查找养女的作案动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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